跟丽凌,表姐和未来表姐夫去parkson,又用了很多钱在吃的那方面,SHIT,我怎么那么喜欢吃啊,本来以为不会花钱的,怎知带了RM50去,还剩下RM13.20而已,今天终于体验到为人丈夫或男友的痛苦了,凌去买东西,选衣服时,我就乖乖的坐在店里的椅子上等他,等到他买完才起身走人,不过幸好他没买到东西,不然我还真要当起拖车,帮他拿东西了,虽然很喜欢这种很绅士的行为.....可能是穿的很中性的关系吧,我还真的当起男生了,走到一半,凌会有时勾着我的手,他还变态到有时会碰我的腰,吓得我跳起来,我可是很敏感的,还问他要不要像漫画一样,站得远远的,伸出手接著他....
不过我却玩的很开心,然后经过这次后,我和凌的感情又跨了好几步了....
而且,凌,也许是更加的了解了吧,今年我也没有像去年一样,对你有很多怨言了,而是变得更加的珍惜你,包容你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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